A:10部门于4月20日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包括三方面15项措施,具体来讲: ·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将保险赔款视同收汇予以办理退税; ·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对加工贸易企业因过去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不一致而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现在允许转入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 ·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持续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化退税商店布局,大力推行便利措施。 ·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做到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办; ·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数字化、影像化或者纸质化的单证留存方式; ·持续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推动实现报关单、发票信息“免填报”; ·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2022年全国办理正常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深化海关、税务部门合作,提高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 ·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常态化推行实地核查“容缺办理”、积极推动实现出口退税证明全流程无纸化,有效提升退税办理质效,加快出口企业资金周转。 ·丰富宣传渠道及精准提醒内容,引导企业提高出口业务办理效率; ·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中代办退税备案流程,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创造便利条件; ·加强信用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对于已修复纳税信用的企业,允许重新评定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 ·强化部门协作并加大对虚开骗税的联合打击力度,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