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往实施效果较好的方案来看,回归重整本源,让企业能够通过破产重整全面提升自身质量、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也许才是重整成功的关键。
当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危机时,通过破产重整设立缓冲余地来延续公司的持续经营价值,有助于在最大程度上挽回企业、债权人及股东的利益。近期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畅通破产重整等多元化退市渠道,支持上市公司通过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自《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A股已有近70家公司被法院裁定实施破产重整。破产重整做好了,债务风险出清、股东结构优化、主营业务“脱胎换骨”,公司绝境重生,于债权人、股东、上市公司等各方均是多赢局面,这也是近年来涉及破产重整事项的公司受到市场追捧的重要原因。如当年的亏损大户舜天船舶,因船舶行业不景气及经营方针失误,2015年亏损54.34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68.09%,因资不抵债最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通过破产重整,公司减少债务80多亿元,出清亏损资产,注入全新业务,破产重整完成当年净利润即达到22.80亿元。
然而,也有部分公司在破产重整实施后短暂“回光返照”,没过几年又陷入债务高企、主业萎靡、亏损连连的困境,诠释了什么叫“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如深市某农业公司,2015年实施破产重整,但好景不长,次年又出现大额亏损,后续主业持续萎靡,经营活动现金流甚至不能覆盖公司债务利息。
如此看来,通过破产重整实现轻装上阵,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轻装上阵后公司能否真正“凤凰涅槃”,还是门大学问。
